杭州收账公司债款参加与确保的区别
债款参加与确保尽管极为类似,但从性质、承当职责期间、债款实行次序、承当职责后的救助办法等方面剖析,杭州收账公司两者仍存在必定区别。
1、从两者性质看:债款参加独立于主债款合同,不因为主合同无效而当然无效;债款参加人因参加债款成为主债款人,依据债款参加合同享有独立抗辩权,但不当然享有原债款人的抗辩权,能否取得原债款人的抗辩权,应视具体情况而定。确保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当然无效;确保人作为从债款人,除依据确保合同享有抗辩权外,也享有主债款人的抗辩权。
2、从承当职责的期间看:确保能够约好确保期间,确保期满,确保人免除确保职责。债款参加不存在确保期间问题,债款参加人受制于诉讼时效,债款人在诉讼时效内未向债款参加人主张债款的,丧失胜诉权。
3、从债款实行次序看:一般确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可要求原债款人先实行债款,而债款参加人应独立承当债款,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4、从后续救助办法看:法令清晰规定,确保人在承当确保职责后,享有对主债款人的追偿权,而债款参加人承当债款后,是否能够向原债款人追偿,现行法并未作出清晰规定。
经过以上比较,能够看出,与确保人比较,债款参加人需承当更重的职责,且法令未清晰规定债款参加人享有对原债款人的追偿权,因而,当事人在选择债款参加、确保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慎重处理,作出清晰约好,不然,就可能因界定不清而加剧职责。
关于怎么确定债款参加、确保,笔者将经过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事例进行论述。
蔡家湖镇,隶属于新疆五家渠市,镇政府设立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〇三团团部。蔡家湖镇是继农八师石河子市北泉镇、五家渠市梧桐镇之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的第三个建制镇,也是师市设立的第二个建制镇。蔡家湖镇自公安干渠一〇一团与一〇三团交汇点向北沿公安干渠、邓家大沟至东经87°22′35″、北纬44°33′12″沿干沟到一〇三团12连与13连北侧、青草岭、黄家梁子至五家渠、昌吉、米东三市区交汇点沿老龙河向南至猛进干渠九支排向西至起始点闭合。区域总面积330.53平方公里。享有“中国甜瓜之乡”美誉的一〇三团,地处新疆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南缘,位于乌鲁木齐市北郊70公里,五家渠市北郊30公里。土地总面积达64.5万亩,年均种植面积12万亩,主要生产甜瓜、棉花、小麦、酱用番茄等,是师市重要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总人口1.8万人。团属辖区现有沙漠面积56万亩,荒漠植林37万亩,多种野生动物、飞禽达20余种,原始野生梧桐、梭梭、红柳广布沙丘,腹地湖泊零星点缀,水草丰茂。沙漠景观绮丽壮观,适宜旅游探险。建有黄家梁子水库,蓄水1000万m3。